正在奔三看着真的hits too hard。舞台和现实,Jon和Jonathan,Jonathan和Lin和每一个创作者,一层一层串起来,像任何一个音符都恰如其位不能改动的完美和弦,全程不敢按暂停(完全符合第一版trailer的感觉啊啊)。甚至也借此完全避免了音乐剧电影突然开口唱歌容易尴尬的问题。以及Sunday和Rent彩蛋疯狂放送,Lin你太懂了呜呜呜 // trailer看起来也太好了 节拍 时钟 鸣笛 打铃 心跳 tick tick tick tick boom! Fear or love baby don't say the answer
穷困潦倒还能一片赤诚追逐梦想,真羡慕,真佩服。
生活是音乐的不朽缪斯,音乐是生活的治愈良药,把生活唱进歌里,证明我们鲜明地活着。
影片结尾,拉森却重整旗鼓,开始创作《吉屋出租》。就是这个瞬间,对我的冲击力太大了。看完影片我其实不会觉得拉森可怜,甚至有些羡慕他。
严格来讲,这是一部挺套路的电影,是关于一个天才,在他传奇般的陨落之前,如何登上巅峰的故事。不过天才的种种疯魔,还是丰富了这个套路的骨架。
滴答,滴答……这是时间的声音,生命的声音,死亡的声音。在最后的那声响起之前,你会作何选择?
【3.0】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,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,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。
看到一个充满自由、激情和才华的灵魂!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命运啊。表现忙碌焦躁的周日餐馆和与女友吵架的两段好精彩,尽显音乐剧的魅力。在对创作背景一无所知的情况下《吉屋出租》的音乐就能打动我,真的非常了不起!
《斯通纳》中的melody——爱、认同、怜悯、志业、傲骨、信任与死亡——在剧中流淌。好听好看又好玩😄
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,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。就这点屁事从13年《为奴十二年》到现在了还在拍。
电影最开始上映的时候口碑特别好导致我异常期待,所以不免有些失望。但是我却又几乎可以理解影片大多数想要表达的内容。关于创作、关于朋友、关于伴侣、关于社会、关于年龄、关于一切…
赢了表演,输了情感。歌舞编排强是强,大多时间都是舞台与现实来回转换的优秀演出。 但本片跟“下限高,上限低”的万金油作品有什么实质差别吗?当然没差别,故事模板,影像表达,又亦是情绪渲染都被主创方和资本彻底锁死。 也基本跟电影里的人物所说,“引人入胜,却难以让观众跟随故事的情感主线,太多细节让我们分心,也同样难以产生共鸣。” 所以第三幕的高潮与其说是佳章倒不如说是正常发挥,毕竟[倒数时刻]本就未真正存在过,一部精彩却又扁平无奇的传记片。
低于预期,可能豆瓣人均百老汇百事通吧,一部以音乐剧为题材的电影如果旁人觉得不好听或者有壁,就已经会掉分了,我比较俗,爱乐之城马戏之王我都看了三遍以上,这部最戳我的反而是larson30岁即将到来却自觉一事无成的焦虑,同样接近30却一事无成的我看的很有代入感,加菲的表演也十分精彩,让影片不至于太看/听不下去
本来就是想随便看看,然后放下了手机专心看完了整部电影
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,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,他问经纪人“那我现在该怎么办?”,经纪人说“写下一部,写完了就再写一部,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,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。”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,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。只不过除了这段,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,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。
歌曲的旋律不错,但歌词更像口水歌,至于人物原型,由于对舞台剧零认识,艺术家的悲歌,作品都是创作者死后才能发扬光大,身价倍增,因为已绝迹!
银幕和舞台的玩法很难兼容,还是放回舞台上吧……
蛮有意思,用了音乐剧,电影,MV穿插形式,让我觉得很有新意。那个sunday的片段很有意思,“一群傻子应该在周日上午在家里,非要在这个铝合金材质的餐厅里花钱喝冷的合成果汁和微波炉贝果”,笑4
艺术的职业道路太难走了,经常需要在追求艺术和追求面包的路上反复纠正,才华不仅重要,还需要制作出符合大众口味的商品,好不容易做出来有可能命都快没了!生命有限,才华耗尽,创造的激情不能磨灭~
故事有够碎碎念的,加菲演得也好卖力,最后资料视频加1星
Copyright © 2015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